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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馬村區法院判處李霞及其前夫秦洪連帶償還桑莉借款40萬元及利息。
  秦洪與妻子離婚不久,就接到法院傳票,原來有人將他和前妻李霞告上法庭。來到法院,秦洪才得知前妻在離婚前借桑莉40萬元,並出具借據,約定若不能按期償還本息,自願承擔一切法律後果。借款到期後,桑莉由於無法找到李霞,在還款無果的情況下,將李霞和她的丈夫秦洪訴至法院。
  秦洪稱,李霞借桑莉40萬元,他並不知情,即使借款真的存在,該借款也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,他不應當承擔還款義務。
  馬村區法院審理認為,桑莉提供的證據能夠證明她與李霞之間存在真實有效的借貸關係,故對桑莉要求李霞償還借款40萬元及利息的請求,依法予以支持。
  東方今報記者 耿彩霞 通訊員 王明明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李鵬勛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前妻欠債玩失蹤 前夫被判還借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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